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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专家评审认定的公告

按照《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沧人社字2025〕2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市范围内,通过专家评审方式遴选一批服务就业优、师资设备强、社会口碑好的定点民办培训机构开展我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定范围:

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地址位于沧州市区及沧县境内

二、认定方式及流程:

认定方式:由人社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程评审认定工作。

认定流程:认定工作采取初审、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从得分70分以上的培训机构中,按照高低顺序确定不超过9家的定点培训机构。

、申报条件:

1、培训资质要求:

1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能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培训机构可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培训能力要求:

1)有稳定的师资队伍,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至少有2名教师,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1名(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所有教师均应具有相应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资格;

2)本市范围内有固定的理论教学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设施设备能满足最低规模化(30人)培训需要;教学场所照明、通风、取暖条件良好,符合消防、环保、教学等安全规定,租用场所的应不少于3年以上租用合同;

3)相关培训工种教学计划和大纲;

4)遵守国家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愿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热心承担培训任务。

5)机构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严谨,工作流程清晰。

6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就业指导得力,能为培训学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7社会信誉好,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8)能够自觉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培训;培训过程中,在培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于主管部门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审计工作。

9凡在审计和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培训机构,整改不达标的不得承担2025年度补贴性培训任务。

报名日期和地址:

(一)报名日期:202563--202569日(工作日内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址: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

联系人:韩金行,联系电话:0317-2151588

(三)报名材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时间和地址:

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时间:2025年6月13日9:00(北京时间)

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地址: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5室)。

、其他要求:

申报定点机构资格的机构要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培训进行书面承诺;定点机构在开展补贴性培训期间有重大侵犯参训者权益及存在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定点机构资格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即行中止,培训过程中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均由机构负责。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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