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临时性公益岗位的通知
根据沧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沧人社字〔2021〕171号)要求,我县决定在2021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50名临时公益性岗位(沧县人社局10人,工作地点京贵中心),充实到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聘用对象: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待遇
1、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在公益性岗位期间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3、临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期限:最长2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26日。
2、报名地点:沧县就业局服务大厅。
3、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4、资料:在报名期限内提供以下证件、资料(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1)二代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表》一份(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就业局一楼大厅办理);
(5) 近期免冠、正面白底2寸证件照2张。
(二)审核通过人数额满为止 。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